政策解答

甘肃省高招办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招办发〔2015〕1号
 2015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总体工作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和制定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稳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紧紧围绕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保安全、推改革、促公平、提质量、转作风、强服务为主线,深入推进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依法治考从严治招,全面促进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学习,创新机制,推进办公室党建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推进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围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认真做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二)继续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取得成效,继续深化和巩固活动效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在密切联系服务考生上取得实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及省教育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全面完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育窗口行业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大力推进“双联”工作纵深发展。按照省委和省教育厅“双联”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容,帮助基层解决发展问题,帮助群众脱贫致富。
(四)切实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切实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不断改进学风,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文化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省考试招生事业的不断发展。
(五)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办公室党建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和反腐倡廉纪律教育,通过集中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清正、清廉、务实、高效”。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章守法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廉政状况,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改进和完善考试招生巡视督查工作,强化对教育考试招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工作良好社会声誉。
(六)切实抓好单位组织文化建设。将单位组织文化建设融于党建工作之中,适时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干部职工搭建起参与文化、享受文化、展示风采的平台,改善和提升单位的工作环境,共同营造文明健康、充满活力的组织文化氛围。
二、高度重视,稳妥实施,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一)积极配合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制定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是我省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省招办将与厅有关处室积极配合,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立足我省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甘肃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报经省招委会或省政府审议,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从紧从严,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目标任务,对全国性和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调整,制定《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议,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稳步推进高考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着高校招生工作稳定、连续、规范、适应新形势的工作原则,在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我省将稳步推进高考投档录取模式改革。一是本专科文理类各批次实施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二是对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征集志愿。
(四)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提出了明确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为此,我省2015年将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一是扩大中职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招生类别和规模。2015年我省中职生考试和录取方式不变,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扩大招生院校的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考试的专业类别由目前的4大类增加至8个类别。二是扩大省内单独测试招生院校范围和招生计划。在2014年的基础上,增加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院校为单独测试招生院校,单独测试招生院校总数共18所。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不低于招生院校当年招生规模的50%(其中50%的计划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50%的计划面向省内58个贫困县单独测试招生)。三是实施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推免录取。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校实施推免录取,推免录取计划不低于本校当年招生规模的30%。四是适当扩大普通类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业。2015年由省教育厅按照当前普通专升本录取办法,适当扩大一定比例的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业,拓宽专升本“立交桥”。
(五)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学生高校招生扶持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和甘肃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计划,加快甘肃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拓宽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上好大学”的升学渠道,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自主选拔计划和甘肃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及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测试招生等方面,加大对省内58个贫困县(区)考生政策照顾力度。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推进考试招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全面强化领导责任,确保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始终把安全保密作为考试工作第一要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考试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细化各项管理措施,明确安全保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安全保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强对试卷流转和保管各个环节的监管,完善和落实试卷保管各项制度,确保试(答)卷的绝对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与措施,推进考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各项规定,认真梳理各项组考措施,完善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制定各个岗位具体明细的操作规程。改进考务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的实时监控,完善和落实考场监控录像回放审看制度,严防和坚决查处各种考试违规行为。加强对各类考试考务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落实监考、保密等关键岗位政审责任制,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提高考务管理工作质量。加强和改进巡考、督考工作,完善考务监察和督查机制。强化各类考试评卷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确保成绩评定质量和信度。着力抓好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管理,改进测试手段,完善测试标准,加强测试现场监管,确保专业考试公平公正。
(三)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省招委会成员单位坐镇指挥等综合协调机制的作用,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大力开展“清理非法考试辅导培训机构”“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层层建立和完善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涉考网络舆情监测和有害信息处置,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健全考生诚信档案制度,推进考试招生诚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考试立法调研,着力完善考试违规查处程序和相关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考。
(四)积极改进考试设施和技术手段,着力提升统筹指挥、安全防范和反作弊能力。全面完成全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验收工作,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设施的改造升级,研究建立标准化考点运行维护保障长效机制。统筹利用好标准化考点,有效发挥视频监控、网上巡查、考场安检、无线通讯屏蔽、身份核验、试卷跟踪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的作用,形成更加严密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抓住新一轮高考改革和我省教育考试院筹建等机遇,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推动命题基地和数据处理中心建设,并按政策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快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推进管理服务现代化。积极适应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求,完善各类考试招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着手改造现有招考信息管理平台,升级相关业务系统,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系统模拟实训,为实施大平行投档工作做好准备。继续升级办公室的网上办公系统,增加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模块,实现单独招生院校与考生报名、录取信息的交互。陆续进行全省主要考试收费项目网上收费试点。
四、严格规定,加强宣传,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一)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招考,为民服务”。 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各类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资格、录取结果的公示力度,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校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按照“十公开”要求,进一步明晰招生信息公示的内容、范围、程序和责任主体,层层落实招生公开公示责任制。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不断提高《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甘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导》等书刊质量,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提供考试招生信息参考,为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力度,继续与有关新闻媒体协作开设年度高考专栏,组织开展高考政策宣讲活动。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在省招办官方网站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尝试建立以网络为主的立体信息公开平台,探索新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模式,为考生和学校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信息查询服务。
(三)加强规范管理和违规查处力度,确保考试招生全过程公平公正。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规范录取操作程序,加强对志愿填报、计划调整、档案投放、拟录取名单确定和录取审核环节的管理。加强对考试招生队伍的教育、管理,增强遵法守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继续在各类考试招生、评卷和录取期间坚持巡视督查会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代表巡视监督招生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参与对考试招生违规问题的处理。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录取“二十三条禁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调查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和信度。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着力强化对复试和调剂录取的监管,加强对破格幅度和比例、推免生名单、录取资格的审核,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保证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招公平公正。
(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稳定。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省、市(州)、县(区)三级招办和各考点设立信访接待点,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诉必听、有疑必解;对重点工作时段的信访工作超前谋划,扎实部署,明确责任,确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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